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中南大学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进行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及信息拥有部门网站对社会公众公开;同时还通过学校新闻网、官微、微信公众号、校报、校电视台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公开。学校师生还可以通过校园网中的通知公告、公文发布、中大信息等栏目了解有关党务校务信息。 (三)查询方式 中南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csu.edu.cn/
中南大学网站:http://www.csu.edu.cn/
中南大学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等内设机构网站集群:http://www.csu.edu.cn/index/xndh.htm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中南大学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中南大学办公室 电话:0731-88836178,传真:0731-8871059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一办公楼308室(邮编:410083) 专用邮箱:xxgk@csu.edu.cn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中南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申请”栏目下载,也可以到上述办公地址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大师生,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广大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处反映,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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