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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及论证材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中《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的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将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申请材料报本地区省级学位委员会,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将申请材料在本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进行处理。我省公示期为2017年8月7日至13日,网址为: http://xwb.hnedu.cn/gztzgl/wjtz/539687.shtml